湘潭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明确十条超高含金量的优惠政策

来源:湘潭在线时间:2022-07-25 16:29:28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活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日,湘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政策措施》),明确了为转型企业提供登记便利、给予税收减免、提供就业补贴优惠、实施财政奖补扶持等十条超高含金量的优惠政策。

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截至6月底,湘潭市市场主体累计净增2.91万户,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其中,“个转企”登记数量占净增企业数的8.52%。由于“个转企”工作成效明显,湘潭市被确定为湖南省2022年商事制度改革“个转企”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下半年,湘潭市将继续把“个转企”工作视为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基础,在前不久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湘潭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决定对支持“个转企”进行再加码。

《十条政策措施》明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以下简称“转型企业”),申请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符合即办要求的免予提交清税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企业档案,保持延续和完整。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可以认定为企业成立日期。转型企业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原个体工商户名下的不动产均可通过办理转移手续予以沿用;属自然人(包括非个体工商户业主)名下的不动产,在转型后投资入股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我们发现,《十条政策措施》中有6条直接涉及“真金白银”。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后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自转型登记之日起连续3个月按期申报纳税,且有税款入库的,不仅可获得市级财政3000元的一次奖励,若招聘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将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扩岗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税费方面的利好政策也十分丰富,明确对“个转企”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提出转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延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十条政策措施》十分人化,一方面对转型企业给予不低于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明确不对企业进行专项清理和行业整顿,做到“无风险不打扰”;另一方面,还主动帮助转型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规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转型企业,2022年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转型企业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等。

标签: 提供就业补贴优惠 为转型企业提供登记便利 给予税收减免 实施财政奖补扶持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大同市首例非按揭预告抵押登记业务 探索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新方式上迈出一步
下一篇:江西省发布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到2025年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