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IPO真的热起来了吗?机会、风险全解读

来源:国际金融报时间:2018-05-28 15:51:59

港股IPO火爆,机会、风险全解读

近期,赴港上市成为“热词”,很多内地企业“摩拳擦掌”欲在香港上市,其中不乏小米、海底捞等明星企业。

那么,赴港IPO真的热起来了吗?到底又有多“热”?

“热度”开始升温?

今年以来,A股新增上市企业增速放缓,港股新增上市企业增速开始“反超”A股。

数据显示,A股2017年新增上市企业438家,港股新上市企业有183家,其中A股2017年上市的企业数量是港股的2.39倍。

值得一提的是,港股仅2017年7月和10月上市企业的数量与A股相同,分别为30家和24家,其他时间段港股新上市企业数始终低于A股。

然而,到了2018年,港股开始“奋发图强”。

数据显示,2018年1-5月港股新增上市企业28家、18家、18家、8家、11家,A股新增上市企业15家、12家、10家、9家、6家。

除了4月“旗鼓相当”,港股2018年其他时间段新上市企业数均高于A股。

赴港“热情高涨”

除了已上市情况,IPO企业的新增情况反映了IPO市场的“潜力”。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A股新增IPO申报企业23家,2017年同期新增申报企业的数量是107家。和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的新增申报企业确实惨淡。

另外,A股2017年新增IPO申报企业共412家,2018年已过去了5个月,A股新增申报的企业数量仅完成了2017年的5.58%。

与A股新增IPO企业“后继”堪忧相比,赴港上市却有着不同的“节奏”,新增企业数量“井喷”。

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2018年港股新增IPO申报的企业数量为176家, 2017年同期港股仅新增97家。2018年至今新报上市企业数量是去年同期的1.81倍,出现明显增加。

此外,数据显示,港股IPO市场2017年新增申报企业为257家,换言之,2018年前5个月新增IPO企业已达2017年全年的68.48%。

记者发现A股2017年新增申报企业数量“险胜”港股,但2018年却呈现“惨败”的现象。

数据显示,A股2017年1-12月新增IPO申报企业数分别为25家、8家、23家、20家、31家、116家、55家、6家、22家、24家、13家、69家,港股2017年1-12月新增申报企业数分别为18家、7家、27家、22家、23家、24家、29家、18家、25家、17家、25家、22家,其中2017年6月份A股和港股新增申报企业的数量差距最大,相差92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A股有7个月新增申报企业数比港股多,而港股有5个月新增申报企业的数量比A股多,在12个月的比试中,A股只是“略胜”一筹。

然而,自从进入2018年以来,港股突然“发力”,A股却“节节败退”。

数据显示,A股1-5月新增申报企业分别为2家、3家、5家、5家、8家,合计23家,而港股1-5月新增申报企业的数量分别为26家、35家、48家、44家、23家,合计176家。

A股没有一个月新增申报企业数多于港股,且A股“花了”五个月的时间仅相当于港股最少一个月的“成绩”。

四优势、两现状致“赴港热”

那么,为何赴港上市的企业猛增?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向记者表示,相对港股来说,A股目前监管趋严,且IPO的速度放慢。但是企业有融资需求,不论是发股或发债,只要能获得监管层的批准,那么企业都愿意去尝试,然而,目前A股市场形势并不怎么好,且央行的货币政策趋紧,整个市场的流动性紧张,导致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再加上目前监管层正在去杠杆,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让企业的融资情况雪上加霜。

一位券商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在A股IPO审核趋严、过会率下降的背景下,香港作为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有着成熟的市场和完善的机制,同时港交所今年进行了不少的变革,把握了当下的经济发展方向,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

上述券商资深人士谈到,港股在四个方面有较大的优势,吸引企业赴港融资:

时间可控。通常来说,企业IPO的时间在6个月-12个月左右,平均相比A股来说要更短一些;

成本可控。港股IPO费用主要是保荐费、律师费,约3000万-4000万港元,承销费约3%-7%左右;

再融资便利。发行人能够很便利地再融资,可以“闪电配售”,通常无须监管机构审批,更加便捷灵活;

企业形象。港股市场多是境外机构投资者,有益于企业树立国际品牌形象,提高在国际上的声誉。

与此同时,一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港股较A股相比,其门槛可能较低一点,且有许多行业或企业在港股上市比A股简单,如餐饮业、农业行业、教育行业、高污染企业、房企等,另外也有一些企业的股权架构目前不被A股接受,如小米。

而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4日,今年以来,纽交所新增企业上市数量为50家,纳斯达克新增企业上市数量96家。由此可知,自今年以来,港交所和纳斯达克似乎成为了最热的IPO市场。

港股IPO与大A股有什么不同?

◎ 记者 许伟

小米、海底捞等名企近期接连曝出赴港上市的消息,预计今年内还将有更多的内地企业赴港IPO,与大家熟悉的A股上市规则不同,企业赴港股上市,与大A股有什么不同?

两大交易平台

A股如今拥有2家交易所——上交所和深交所;证券市场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个交易平台。联交所作为香港仅有的证券交易所,承担相应的职责。

在联交所上市的港股主要分为两大类:主板市场和GEM(创业板)市场。诸如海底捞、小米、平安好医生,都是选择在主板上市。

与A股现行的审批制不同,港股采取注册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仅需备案即可上市,港股上市仍需符合要求。

拟上市公司的申请由联交所予以审批,具体则是由联交所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执行。一般情况下,上市申请人只需与联交所打交道即可。

五种上市方式

据《上市规则》,港股主板的上市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种:

发售以供认购。发售以供认购是发行人发售他自己的证券或其代表发售发行人的证券,以供公众人士认购。认购必须刊发上市文件,且全数包销。这种方式与A股的IPO相当。

发售现有证券。发售现有证券是已发行证券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同意认购并获分配证券的人或其代表,向公众人士发售该等证券。该方式必须刊发上市文件。该方式类似解禁后的“大小非”减持股份。

配售。配售是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向主要经其挑选或批准的人士,发售有关证券以供认购或出售有关证券,此等方式一样需要刊发上市文件。配售类似A股的定向增发。

公开招股。与配售联系紧密的还有公开招股,是指向现有的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不论是否按其现时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但该等证券并非以可放弃权利文件分配。公开招股可与配售一并进行,成为附有回补机制的公开招股。

供股。供股是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他们可按其现时持有证券的比例认购证券。在一般情况下,所有供股须获全数包销。在不抵触现有条款情况下,从新申请人的证券开始在本交易所买卖的日期起计12个月内,发行人不得进行供股。供股类似于A股的配股。

介绍。介绍是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该方式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因为寻求上市的证券已有相当数量,且被广泛持有,故可推断其在上市后会有足够市场流通量。采用介绍方式上市,必须刊发上市文件。

A股很少采取介绍这种方式上市,而之前撤回A股IPO,改赴港股上市的碧桂园物业就是计划采用介绍方式上市。

上述上市方式中,有一些属于再融资领域,而与IPO对应的,更多的方式还是发售以供认购。除上述方式以外,港股还有其他不常见的上市方式,在此不一一赘述。

赴港两大主流方式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联交所面向全球企业,对于内地企业而言,除了借壳上市方式,现阶段企业赴港股IPO,主要采取两条路径:红筹模式和H股模式。

海底捞、小米等知名企业采取的是红筹模式,该模式核心就是VIE架构,即所谓协议控制。红筹模式无需审批,但因为搭建了VIE架构,受到国家外汇管理等法规监管。

另一种模式则称为H股模式。H股模式并不需要搭建上述VIE架构,但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核准,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取得内地监管部门的许可后,方能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采用H股模式的公司被《上市规则》认定为中国公司,其财报可以采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而红筹模式的公司被《上市规则》认定为海外公司,其财报需采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红筹模式下,解禁期后股票可以实现全流通,此前,H股在这方面受到限制。5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试行)》,明确账户安排、跨境转登记和境外集中存管等相关业务安排。H股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全流通”试点批准后,其非H股股份可跨境转登记至香港,成为可在香港流通的境外上市股份。简单来说,某“A+H”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全流通”试点批准后,其A股股份也可在香港流通。

上市门槛要求

选好港股上市路径后,拟上市企业将隆重登场,接受上市委员会和上市科的审视,港股主板的上市要求就成了必须迈过去的坎。

港股主板的门槛既有量化的硬指标,也有关于公司治理的软指标。财务指标必须满足下列三大测试中的任意一个:

第一是盈利测试,要求3年税后盈利大于等于5000万港元,并对每年盈利要求进行了细化,也就是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

第二就是市值/收入测试,要求企业市值大于等于40亿港元,同时最近1年收入大于等于 5亿港元。

第三则是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要求市值大于等于20亿港元;并且最近1年收入大于等于5亿港元;以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大于等于1亿港元。

除此之外,企业港股上市还应满足发行股票比例要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如发行人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逾100亿港元,联交所可酌情接纳在15%至25%之间的一个较低的百分比。如公众持股量降至15%以下(市值100亿港元以上的企业,对应的百分比为10%),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发行人的证券停牌。

最后来看看人员指标。申请在港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企业,须有足够的管理层人员在香港。一般这点是指该公司至少须有两名执行董事常居香港。值得一提的是,小米、海底捞均申请豁免了此项要求。

发行人必须委任一名符合规定的公司秘书。其中,公司秘书需要是以下身份之一: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法律执业者条例》所界定的律师或大律师;《专业会计师条例》所界定的会计师。

依据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百慕大或开曼群岛法例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业,欲赴香港创业板上市,必须具备至少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且从日常及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净现金流入(但未计入调整营运资金的变动及已付税项)。

发行人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净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本证券的市值(于上市时厘定)必须最少为4500万港元。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本证券须最少由100个人持有。无论何时,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正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则不得少于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的15%。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标签: 港股 风险 机会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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