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易主停业期间员工的工资谁来付?无锡新吴法院审结一起劳动纠纷

来源:江南晚报时间:2022-05-24 11:04:35

酒店易主,员工没有与新东家签合同,酒店又恰逢疫情停业,那么停业期间员工的工资谁来付?记者昨天从无锡新吴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

陈某是一家酒店的员工,这家酒店从多年前开始经营状况就每况愈下,老板还欠了不少外债无力偿还。经过商议,酒店的债主们注册了一家公司,全面接管酒店的经营,以酒店实际收入抵偿债务。时间来到2020年时,受疫情影响,酒店暂停了经营,就在停业期间,酒店的员工与这家新注册的公司协商一致,将劳动关系转移到了酒店。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陈某等少数员工一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疫情好转后,酒店恢复了经营,但陈某等原酒店留任人员却没有接到上班通知,并且从2020年2月起便再也没收到工资。就这样一直拖到了6月份,陈某无奈与酒店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不把合同转过去,难道就可以不付钱吗?”想不通的陈某申请劳动仲裁,无果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和公司支付自己2020年2月到5月的工资。对于陈某的诉求,公司方则认为陈某与自己并没有劳动关系,并且陈某主张的这几个月,酒店并没有开门营业,公司凭什么要付工资?

日,新吴法院审结了此案。办案法官告诉记者,陈某原本是酒店的员工,双方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陈某的工资理应由酒店支付。后来债权人成立公司接管了酒店的经营,对陈某的用工管理从事实上说已经转移到了这家公司,“也就是说,债权人成立的公司成为了实际用人单位。”因此,法院认为公司在接管酒店运营期间,对酒店结欠陈某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于公司认为的陈某疫情发生后并没有上班的情况,法院认为这是因为酒店复工后没有通知陈某恢复工作,陈某没有提供劳动的过错在公司而不在陈某本人,并不能因此免责。最终,法院判决这家公司需支付拖欠陈某的工资。

法官提醒,企业转让或企业经营权转让时,双方应当就员工的分配安置进行明确约定,并就员工是否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或是另行安排工作岗位、甚至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对员工明确告知。没有明确告知,应视作员工仍应在原岗位工作,资方没有通知员工上班导致员工未提供劳动,相应责任在资方,员工的劳动报酬除了原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义务外,原企业或企业经营权的受让方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晚报记者 甄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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