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两家医院检查结果不互认?医生这样解释

来源:西海都市报时间:2022-02-25 17:09:04

“明明在上一家医院刚做完检查,换了一家医院,这些检查又得重新做一遍,为什么检查报告不能通用?”日,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收到两位读者的反映,希望得到关注。

家住互助土族自治县的王先生反映,他因为骨折去当地医院就诊,拍过X光片,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建议他到省城医院做进一步诊治。到了省城一家三甲医院后,王先生被告知要重新做一遍检查。“几天前才做的检查,单子都拿着,再做一次不是既费钱又费时间吗?”王先生有些不解。

西宁市民郭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有一天晚上,郭女士的孩子突然上吐下泻,全身无力,家人赶紧将孩子送到省城某三甲医院,但当时无法打点滴,医生建议郭女士到其他医院的儿科就诊。郭女士说:“孩子当时特别难受,我们想着既然到了医院就先做检查,然后再去其他医院,可是医生说最好在同一家医院看病,不然这边做了检查,到那边还得重新做一遍。”郭女士只好带着孩子赶到另一家医院就诊。

针对市民反映的“为何两家医院检查结果不互认”的疑问,记者邀请青海红十字医院医务科主任沈密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检验科副主任张翔作了全面的解释。

医院的设备不尽相同。同一检验项目可由不同品牌的进口或者国产设备完成,而不同的医院引进的检验设备有所差异,相应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量单位、精密度、参考区间等也可能随之不同。为此,结果互认需要经过实验室间的结果比对,经科学判断合格后才能实现。如果符合结果互认条件,医疗机构会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标注“HR”或“★”符号,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疾病是动态变化的。有些检验结果短时间内就可能出现变化,比如血常规、血糖等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另外,如果医生认为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会根据病情的具体情况,以当时的检验结果为准。

检验标本类型不同。不同时间段的标本指标也不相同,结果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尿液标本分晨尿、随机尿等,医生会根据疾病发展的情况,有针对地选择检验标本类型,以此来更全面地评判患者的疾病状态。

互认项目有限。目前,全省医院互认项目有40余项,但各大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普遍超过400项,互认项目只占到十分之一。而且不同医院对同一项目的定义不一样,比如生化检查,三甲医院的检测项目要比小医院的多,为了更高效地明确诊断病情,医生也会在之前的检查报告基础上,再适当补充检测项目。

但也存在以下情况,不可直接互认,需重新开具相关检查单,医生也会向患者解释清楚,获得理解与配合: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标签: 医院检查 检车结果 重新检查 同样问题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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