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命名59个人才培养基地

来源:中国吉林网时间:2022-01-05 14:49:55

4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服务保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调动企业培养人才积极,提升企业人才培养能力,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大中型、乡村型企业中创建一批人才培养基地。经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专家初审、考核、答辩、公示等程序,决定对59个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予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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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单位及资助金额

全省共评选59个人才培养基地,资助总额度1860万元。其中:成熟型10个,每个资助60万元;成长型29个,每个资助40万元;乡村型20个,每个资助5万元(具体见附件)。

经费划拨渠道及程序

省财政厅已下发了《关于下达省级人才开发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1242号),并按规定渠道拨付了资助资金。命名基地属各市(州)、县(市)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基地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局,由各级财政局在30日之内划拨到受资助单位;命名基地属中省直部门(单位)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受资助单位。

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

资助资金禁止用于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和基本建设等方面支出。

项目管理

受资助单位承担基地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程序和支出范围,做好项目考核评估及资金使用审计等相关工作。项目完成后,填报《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评估书》,上报省人社厅。

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培养基地的日常指导和管理,监督基地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省人社厅对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将撤销、摘牌。

标签: 基地 人才培养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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