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来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作出解释

来源:人民网-法制频道时间:2020-08-03 10:55:18

7月31日,国新办举行民法典及其实施有关情况吹风会。针对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关问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做出解释。

王利明指出,民法典1128条在代位继承中增加兄弟姐妹死亡情况下,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根据此条解释出将来独生子女可能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值得商榷的。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实质性变化,虽然代位继承扩大了兄弟姐妹,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变化,第一顺序还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所以不能使用代位继承。(朱紫阳)

标签: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民法典:确定性骚扰认定标准
下一篇:北京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990起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