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不亮究竟谁先行?
7月26日11时30分许,经三街与安宁路十字路口红绿灯不亮,连续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4辆轿车因避让不及时,发生碰撞。
肇事司机想知道,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谁应该让谁先行?
灯岗停电事故连发
据目击者李先生称,当天11时30分许,他驾车在经三街上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行至百湖花园灯岗处便注意到,该灯岗红绿灯停电。
正当他减速通过时,听见了“咣”的一声巨响,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白色吉普车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雪铁龙轿车相撞,两车严重受损。
李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将车停下,下车查看了发生事故的两辆车,车内人员均未受伤。
此时,他还注意到,在该十字路口,还有另外两辆车相撞,一辆拖车正在拖运事故车。
围观者称,也是因为灯岗红绿灯没亮,司机并未注意观察,加之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发生。
遇此情况右侧先行
那么,在信号灯不工作的情况下,机动车过十字路口,究竟谁该避让谁?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记者了解到,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驶车辆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因为左方的车头对着的是右方司机的位置,而右方的车对着的是左方副驾驶位置。
所以,从安全角度理解的话,左方处于比右方安全的地带,所以,右方有优先权,以保证右方司机安全快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