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来源:秦皇岛日报时间:2022-04-28 15:52:44

4月25日,记者从秦皇岛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据发布会介绍,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110万台,每年销售量10万台,存量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约占总量的63%。大量非标电动自行车与合标电动自行车外观相似、不易区分,有些非标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接或达到电动摩托车标准,对其他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安全威胁。通过登记上牌管理,公安机关为合标车和非标车发放不同外观的号牌,可以将符合强制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强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分,实现分类管理、规范管理,3年过渡期满后,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严禁上路。同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登记上牌能实现人车绑定,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盗窃案件及返还财物。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首批共设立登记服务网点135个,其中城市区邮政登记服务网点33个,保险公司登记服务网点22个,流动网点20个,抚宁区15个,青龙满族自治县15个,昌黎县15个,卢龙县15个。为方便群众就办、便捷办,我市还将继续增加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公安机关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教育处罚。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全市停办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1家电动自行车零配件生产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专用锂电池;有246家销售市场主体,销售产品涵盖各种品牌。

两年来,市、县两级市场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主体155家次,开展质量监督抽查18批次,其中整车6批次,全都合格。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拼装电动自行车和销售中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销售门店非法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行为,从源头避免非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标签: 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时间 未悬挂号牌 电动自行车 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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