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

来源:财经电讯时间:2023-05-15 08:47:48

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合同的管辖的规定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既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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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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