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我是外地来津个体户经营者,可以给自己上社保吗?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按照《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到分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到分中心办理以无雇工的用工范围按照规定的险种及缴费比例参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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