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丨国寿代理人秦某华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

来源:东方资讯银保频道时间:2025-12-25 18:08:30


(相关资料图)

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秦某华(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

标签: 消费导报网 24小时资讯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无声世界的“东方微笑” 湖南省博物馆拓展无障碍服务
下一篇:最后一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