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颍县:“花园工厂”违规引热议 调查迟迟无果

来源:中国企业网时间:2018-11-14 10:06:08

近期,本网以《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惊现“园林别墅” 员工:用来接待领导》为题,报道了位于漯河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的“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建“山水园林别墅”一事。众所周知,产业集聚区的土地性质多为工业用地,是用来建设厂房、生产车间等工业场所。资料显示:工业用地为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土地违规领导重视

调查却迟迟无果

虹峰电缆“江南水乡”风格的研发中心现已拉起围栏

对此,本网将此事反映至临颍县产业集聚区,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工作人员回复称:“产业集聚区对此事非常重视,县里领导还专门开会提出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而后临颍县产业集聚区也派出工作人员前去虹峰电缆厂区进行调查,但因产业集聚区是为企业的“服务部门”,并非行政监察部门,只能落实完情况向临颍县国土部门上报,但从媒体发稿至今已两月之久,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及临颍县国土局却迟迟未向媒体和公众回复任何调查结果。

随后,本网联系了临颍县国土局,临颍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王姓队长介绍,临颍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对此事正在调查中,并向漯河市国土局上报了此情况,也会同土地违法诉讼方面的律师对此事进行配合调查。

工业用地建“江南水乡”风格研发中心

企业称绿化环境一举多得

虹峰电缆“江南水乡”风格研发中心为工业用地

可以确定的是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西南角建设的江南水乡风格的建筑,为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6452m²,该建筑明显和整个产业集聚区厂房的规划不符,但企业称之其为科研中心,并向媒体出示了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关于虹峰研发中心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虹峰电缆称,虹峰电缆是临颍县招商引资企业,获得过多项荣誉,并被当地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公司规划的综合办公大楼因资金紧张尚未建设,经研究后于2015年6月开工,年底建设了以“江南水乡”建筑风格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的企业研发中心,修建的人工湖为“消防安全蓄水池”,不仅起到了消防功能,还兼顾了景观美化、绿化环境,并节省了开支,可谓一举多得。

虹峰电缆厂情况说明

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严禁建造专家楼培训中心

近年来,国家一直限制“花园式工厂”的建设。有的企业便以“弘扬企业文化,美化环境”为名,大量圈地,大兴土木,建造“后花园”,内部封闭享用。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文件,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另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标签: 河南临颍县“花园工厂”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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