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跨县(区)域招生、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在继续执行去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前提下,相关政策又作了些许调整。
2021年,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推行了六项改革政策,即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严禁跨县(区)域招生、严格实行公民同招、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初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以下具体细节方面有所调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招生范围方面,今年我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区)域招生。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需超出学校所在地招生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在录取方式方面,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推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工作。但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本校小学直升初中问题,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本地民办学校直升的具体招生办法。
规范报名手续和材料。今年我市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规范报名手续和材料。一是全面清理取消非必要证明材料。如招生学校不得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二是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招生报名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三是简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材料。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市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取消提供住房证明材料要求,仅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无持证时限或缴纳社保相关要求。
(记者赵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