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河南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启动

来源:洛阳网时间:2022-04-01 10:06:04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省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启动,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高校、地方3个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高三学生抓紧准备相关资料,按要求申报。

申报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38个县,涉及我市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宜阳县5个县的考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共53个县,涉及我市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宜阳县、伊川县6个县的考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为我省所有农村考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已参加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准备资料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考生高考报名时已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现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在该阶段,考生须提交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如申请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应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并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随后逐级报市级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关高校公布的报名要求填报。4月25日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县、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申请考生的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

温馨提醒

市招生考试中心普招科科长高冰南提醒,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学锋)

标签: 符合条件的高三学生 重点高校招生专项 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启动 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启动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漳州市高三初三年级返校复学,恢复线下教学
下一篇:清明小长假来临 太铁发布出行防疫攻略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