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4月1日后不再需要扣分

来源:平顶山日报时间:2022-02-18 15:30:27

2月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新制修订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增加两个条款。其中一条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严格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另一条规定,随着电子证照的普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前需要扣分,现在将此移除。

此外,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逾期未换证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等便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群众企业。同时,驾驶证的申请条件更加严格,对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的人员,禁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标签: 机动车驾驶证 随车携带 需要扣分 记分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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