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来源:辽沈晚报时间:2021-11-17 10:53:07

11月14日,辽宁省司法厅发布信息,根据我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辽宁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省司法厅官网和省各考区司法局官网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标签: 考试 延期 举行,辽宁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合肥城管部门全面启动“空中缆线”专项整治工作
下一篇:京雄高速北京段年底开通市界至六环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