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不是报废车的“安息之地”。“僵尸车”的存在,挤占和浪费了公共资源,加剧了停车难问题,也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堪称“不动的垃圾”。有关部门征收停车费,让车主付出相应代价,十分必要。此举也可以对其他“僵尸车”车主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有助于报废车辆的尽快处置。
然而,这种倒逼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耗时往往较长。治理“僵尸车”更需抓早、抓小。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对“僵尸车”的界定,明晰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处理职责及处罚细则,为处置“僵尸车”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同时,小区物业和停车场也要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对长期“不活动”的车辆要高度重视,一旦查明属于“僵尸车”,应尽快与车主联系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合力让“僵尸车”尽早挪窝,使公共停车位真正实现其公共价值。 (潘铎印)
标签: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