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38名来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领域的业务骨干、专家学者担任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出席聘任仪式。
据悉,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部署的创新举措。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工作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以及相关问题论证,提出专家意见和技术参考,是检察机关开门办检察、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对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span microsoft="" yahei";=""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 2;"="" font-size:16px;line-height:2;"=""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line-height: 2;">黄英杰指出,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意义重大,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要积极履职尽责,通过对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的深度参与和有效指导,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要主动监督检察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各种渠道反映的检察机关的执法作风甚至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要热心宣传检察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向社会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的成就,宣传全市检察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及检察队伍的新面貌,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