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房产局和财政局共同印发《合肥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4030套,基本建成7270套。今年全市棚改新开工目标任务量大,工作任务重,力争10月底完成新开工任务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00%。
根据计划,合肥市力争6月底前棚改新开工率达6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和基本建成7270套的年度目标任务,年底前全市列入国家2018年及以前年度开工的棚改项目竣工率达97%以上。
做好续建项目竣工交付。落实全省关于棚改安置房原则上开工3年内要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要求,防止出现工期延误,造成居民难以及时回迁安置。各地要对纳入国家棚改计划的续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应竣工项目库,动态及时更新管理平台信息,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合理工期3年进行安排调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开工3年以上,到年底仍然不能竣工交付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报本级政府审核同意。
合肥市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规范建设行为,严格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实施重点监管;组织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工程建设品质,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此外,合肥市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群众应当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提高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透明度。加大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对接媒体,切实做好棚改工作宣传。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展,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