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21个月 重庆合同诈骗案画上句号

来源:新华网时间:2020-07-30 18:06:12

“被告人陈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从立案到判决历时近21个月,这场跨越上千公里的合同诈骗案终于画上句号。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从一起案件切入,克服跨地域侦查取证的困难,加强检警联动,成功追诉陈某某另外三笔合同诈骗犯罪事实,最终依法追诉犯罪金额共计78.4万元,为民营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2018年9月15日,侯某在铜梁区南城派出所报案。几天前,陈某某通过微信与侯某协商,达成采购不锈钢卷的买卖合意,并约定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工厂交货。当日下午,陈某某谎称订购的不锈钢卷已在指定位置装运,让侯某立即将货款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让货车司机向侯某谎称货车已到达装货地点。侯某信以为真,遂分三次将货款共计334158元转入陈某某银行账户。

未收到货物的侯某意识自己受骗,前往佛山追讨无果后,随即向佛山市公安局掸城派出所和铜梁区南城派出所报案。跨地域侦查取证,意味着破案难度大大增加。陈某某拒不承认有欺骗被害人的行为和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让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在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大多会迅速将赃款转移到多个银行账户,给追查赃款流向带来很大阻力……”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办案检察官雷明之分析案件后有了基本判断。通过全面细致梳理陈某某银行账户和资金流水,发现其还存在利用类似手法诈骗其他民营企业财物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补充侦查,依法扣押了陈某某手机一部,依法冻结了陈某某多个银行账户以及转移赃款的两个他人账户。

在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办案中,陈某某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8年4月18日至2019年5月期间,陈某某利用类似手法,骗取了侯某在内的4名被害民企负责人共计78.4万元。

2020年1月8日,铜梁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合同诈骗提起公诉。6月16日,该区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四家企业经济损失。

据悉,自“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铜梁区检察院迅速开展数据清理、摸排了解企业困难和司法需求等工作,并将继续通过走访企业、举办系列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对民营企业加大法治宣传,听取司法需求,确保此类涉企疑难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韩梦霖 刘文静)

标签: 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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