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经营严禁压级压价、以陈顶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经济网时间:2023-08-24 12:23:32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8月24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今天发布消息,《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已经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标签: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财税政策加力支持稳就业-新华网
下一篇:最后一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