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从三方面着手强化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

来源:中国环境报时间:2021-07-02 09:28:01

6月23日下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各级各部门坚持帮扶指导和执法严管并举,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多措并举严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监管,统筹车、油、路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积极构建京津冀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支撑。

严格达标监管

重型汽车全面进入国六排放时代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河北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800万余辆,省内每年在途重型柴油货车约1.3亿辆次,各地市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放量占当地污染源比例大约在15%-30%之间。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成为重点攻坚方向。“2020年5月1日起,《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这为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武器,夯实了工作关键环节、解决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介绍说,坚持依法治污,《条例》实施一年来,河北省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源头防控,河北省从严格新车准入、严格在用车排放监管和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三方面着手,强化了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

“在新车准入方面,自今年7月1日起,河北省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这标志着河北省注册登记的重型汽车进入国六排放标准时代。”张伟介绍说,在严格准入的同时,自去年11月1日起,在河北省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通过车辆生产企业与生态环境部建立的重型汽车远程排放服务和管理台联网。

据了解,与国五标准相比,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进一步加严,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限值分别减少77%和67%,对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严格在用车排放监管,河北省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同时,以重点用车单位为抓手,指导各市帮扶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全省2700余家重点用车单位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燃气车或新能源车。目前,河北省重点用车单位基本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及新能源车辆,用车结构进一步优化。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发印发《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重点对全省工程机械和场内车辆等开展编码登记。截至目前,河北省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6.42万台。

此外,《条例》实施后,河北省各地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修订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

强化日常监督

常态化路查路检严查“冒黑

在严格源头防控基础上,河北省坚持依法治污,严格监管在用车辆和加油站点,严查“冒黑”等违法行为。

张伟介绍说,《条例》实施一年以来,河北省共检查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2.57万个(次),共处罚油气回收设施运行不正常站点332.8万元,省级专项抽检总体合格率较2019年上升8.71个百分点;全省路检路查车辆292万辆次,发现超标排放车辆5.8万辆(次)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限期进行维护修理;通过黑抓拍违法证据累计查处超标排放车辆6486辆;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6万台(次),对“冒黑”等超标排放行为处罚387.25万元。

此外,河北省还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抽查检查,全省累计检查排放检验机构7183家(次),通过现场随机检查、排放检测比对和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对109家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溯源核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排放检验机构处罚690.95万余元。

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河北省大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广新能源车,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条例》实施以来,河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1万余辆;2020年,全省推广新能源车6.42万辆标车,全省完成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长80.1%,公路货运量占比较2017年下降5个百分点。

推进协同治理

构建京津冀机动车联防联控机制

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京津冀三地在协同立法的同时,探索实施了机动车跨区域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等措施,加快构建京津冀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联防联控机制。

“在联防联控方面,我们利用生态环境部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台,推动实现了京津冀三地机动车排放超标、遥感监测、违法处罚等信息共享。目前,三地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可互相查询,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协同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二级调研员戴喜明介绍说,此外,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召开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联席会商工作视频会和现场工作交流会,建立起了京津冀三地新车抽检抽查协调机制,明确抽检新车的车型范围,共同组织参与销售环节抽检现场执法。

强化在用车协同监管,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局(厅)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在用车排放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探索实施机动车跨区域污染联合执法。

此外,京津冀三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统一的登记台进行使用登记,逐步实现三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协同监管、信息共享。

下一步,河北省将持续深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联防联控各项措施,继续开展京津冀三地新车抽检抽查工作,强化源头防控;加强施工工地、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使用地点联动执法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大重点路口和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车人工检查力度,强化在用车联动执法检查。

标签: 机动车 排放 达标 监管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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