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值税政策减免延至年底

来源:人民网时间:2020-05-09 08:54: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记者吴秋余)

标签: 工商户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全国产业链协同加速
下一篇:打破“信息孤岛” 服务智能生活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