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证券代码:002845)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分别收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两笔工业稳增长补贴合计人民币107.78万元,收到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龙华区清洁生产补贴15万人民币,收到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下发的2019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00万人民币,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资助3.1万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下发的2019年第二批岗位培训补贴2.65万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2019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3万人民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南昌经开区政府下发的2019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71.88万人民币、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装修补贴3300.56万元人民币。
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803.97万元。本次补助均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均不具有持续性。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3803.97万元补贴款不用于购建资产,与资产无关,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次政府补助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科目的,预计将会增加2019年度利润3803.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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