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天天热门

来源:天津交警时间:2023-06-29 12:16:45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暑期到来,全市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陆续放假,青少年儿童开启暑假模式后,外出时间增加,但交通安全绝不能“放假”,在此向各位同学分享一些文明安全出行建议。同时,请各位家长持续关注交通安全,将文明守法出行知识教育列入家庭亲子互动计划,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无论带着孩子一起出门,还是让孩子与小伙伴相约出行,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假期出行安全。

步行外出集中精力规避危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家长切莫松开低龄儿童的手

低龄儿童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较弱,通过路口或路段时,需沿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不要翻越隔离护栏。走斑马线过街时,家长需牢牢牵住孩子的手,在绿灯亮起时,先看左边、再看右边,确认安全后以最短距离直行通过,切勿迂回穿行。

步行不当“低头族”

请您和孩子步行时集中注意力,特别是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要做听音乐、低头玩手机、玩游戏、看书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若需“打车”,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驾驶人无法看到盲区内的情况,家长和同学们要时刻勤观察,远离危险区域。

马路不是游乐场

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平衡车、滑板车等运动娱乐装备不能作为道路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机动车道骑行,否则将构成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已购买这些娱乐运动装备,使用前一定要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尤其是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一定要带上护具才能在封闭场地使用,并避免超速、急加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乘车外出加强防护远离事故

牢系“一盔一带”别放松

乘坐汽车时,安全带就是“保命带”,上车就系好安全带,应作为乘车“规定动作”。家长既是监护人又是驾驶人,上车后请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孩子规范使用。自驾电动自行车时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头盔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

杜绝危险乘车行为

乘坐客运车辆出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拖拉机、农用车、货车,以及报废、不按规定检验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乘坐公共汽车时,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在繁华地段、路口、车行道等地方拦乘出租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乘车。

不把身体探出车外

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如果孩子比较小的话,应该使用安全座椅,有效降低事故发生以后出现的生命危险。乘车时,孩子们在车厢内要坐稳坐好,不要将头部、手臂或身体其他部分伸出车外,切勿从汽车天窗探头,以免发生危险。

骑车外出文明守法保障安全

骑车应达规定年龄

法律规定,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车途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

别让防晒品挡住安全

正值酷暑“烤”验,家长和同学们骑车出行一定要注意,切勿佩戴帽檐过大或易被风吹翻的遮阳帽、影响视线的太阳镜等,这样的物品很容易使人置身于危险之中。不要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或者使用遮阳(雨)蓬、手机支架、伞架,这些物品边缘尖锐,一旦骑行时失去平衡或者与其他车辆交会,很可能使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

安全骑行莫醉驾

骑行非机动车过程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双手离把。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交通违法行为,需自觉杜绝此类危险行为,保障安全骑行。

驾车外出更需严格文明守法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与步行、骑车相比危险性更高,因此驾驶汽车、摩托车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刚刚高中毕业的同学或是大学生们,切勿发生无证驾车的违法行为。已取得驾驶证的同学,在驾车时一定要守法出行,确保安全,切勿出现超速甚至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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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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