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厂商动态 人物焦点
      展会信息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供应信息 招商信息 海外贸易
      求购信息 加工合作 新品评测

      鞋 样 鞋 机 鞋 材
      成品鞋 鞋化工 鞋五金

      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
      华北地区 其他地区

      2010年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口关税(皮革行业)

      来源 中国皮革网 时间 2010-09-14 14:34:07 作者 佚名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新税则已于1月1日实施。2010年皮革行业产品进出口关税呈现如下新特点:

       一、我国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完成,与2009年相比,只是三个海关编码的半成品革进口关税略有下调。2010年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为12.09%。

       二、我国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继续加大。我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2010年我国皮革行业产品的协定进口关税与上年相比,中国从智利、东盟、巴基斯坦、新西兰等进口关税优惠幅度有较大提高。

      2010年中国对从智利进口的皮革行业产品平均进口关税为0.77%,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11.32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0.85个百分点;在上年鞋及鞋靴零件的进口关税降至0的基础上,今年半成品革、生毛皮和已鞣毛皮的进口关税也降至0。

      2010年中国对东盟进口关税优惠从八国扩大到十国,除94012010皮革或再生革作面的座具外,其他皮革行业产品平均进口关税均为0。

      2010年中国对从巴基斯坦进口的皮革行业产品平均进口关税为8.01%,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4.08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0.43个百分点。

      2010年中国对从新西兰进口的平均进口关税为5.08%,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7.01个百分点,比上年下调了2.17个百分点。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本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亚太鞋网,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亚太鞋网”。
         2、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转载文章信息未经亚太鞋网证实,仅供参考。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拨打本网热线:800-999-8159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联系电话:800-999-8159
    关于亚太鞋网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亚太集团
    咨询热钱:800-999-8159 传真:0755-82091497 粤ICP备08036131号